成都光大金融中心项目开发有限公司于1997年成立,坐落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,注册资金3925万港币,法人代表马贺明。公司经营范围:对成都市银丝街和新华路交叉口处土地进行一次性房地产项目开发、经营; 物业管理。(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,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,涉及许可证的凭相关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
对成都市银丝街和新华路交叉口处土地进行一次性房地产项目开发、经营; 物业管理。(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,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,涉及许可证的凭相关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